7月23日,市纪委市监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防御台风“烟花”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为防台防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防台防汛监督执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扛起防台防汛责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推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站在一线,确保防台防汛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要坚持防台防汛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挺纪在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工作不力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对出现的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要按照市委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启动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亮出“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以优良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同时抓好自身各项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