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璇孟,1974年出生,法学硕士,副教授,现任生态文明教研室主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湖州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湖州市社科理论专家库成员,湖州市第三批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优秀人才,湖州市直属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主要从事法治政府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省市级课题1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连续两次获得浙江省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二等奖,多次荣获湖州市组织系统、湖州市党校系统精品课,主讲课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彰显党员干部绿色担当》荣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性教育网络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