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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部门:党校财务处 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审计报告文号:湖审农报〔2018〕57号

二、整改落实工作整体情况: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和审计建议,校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本着立整立改的原则,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从制度、程序等方面入手,对学校“三重一大”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

三、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问题一:未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书面制度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或文件,细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已于2018年12月4日制定出台了《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办法》(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办法》),从“主要内容、主要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加以规范。

问题二:10笔大额支出无集体决策记录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加大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大额支出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并做好记录。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办法》中规定,“除正常的办学支出,已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项目资金进度款支出等之外,未列入预算的单项支出金额满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资金安排、列入预算的单项支出金额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安排”都需要提交校委会讨论决定。自《“三重一大”办法》发布之日起,符合上述规定的支出均提交校委会讨论并做好了相关记录。

问题三:发放素质拓展培训提成和杂志编务费未制定操作办法

审计处理意见:以上情况与中共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部分第1条第(3款)的规定不符。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12月校委修改了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制度,从12月1日起,取消了提成费发放项目。杂志编务费也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编务费的标准并一直遵照执行。

问题四:培训业务方面,代培训单位列支不属于市委党校培训业务的费用及培训业务收支核算不清晰

审计处理意见: 市委党校应进一步规范培训业务的监督管理和财务核算,杜绝发生应培训单位要求代为列支不属于市委党校培训业务的费用等现象。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自2018年开始,我校已加强对培训业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对不属于我校培训业务的费用不予列支,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

问题五:4093500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及时调账,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收入、利润和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停止使用自购收款收据。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我校以自购收款收据收取锅炉改造补贴17500元,收取教师外出讲课费6090元,总计23590元,该款项经与财政局业务处室联系,将与其他往来款一起,于近期上缴国库。

二、我校以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收取生态文明杂志编印费193000元,该笔款项为市生态办和市环保局与我校联合主办《湖州生态文明》杂志的补助,主要用于杂志编印中发生的相关作者稿费、印刷费用等,由于该杂志主要由我校编辑,相关费用在我校支出,因此挂往来专款专用。

三、我校以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收取课题委托单位拨入的课题费412600元,该款项来源为我校教师承接外单位委托课题所需的研究费用,主要用于教师承接课题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因此挂往来专款专用。

四、我校以自购收款收据收取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交的电费47856元,该笔电费为我校东部校区改扩建过程中的施工用电,由于我校电费为银行托收,施工用电部分挂往来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食堂账和函授学区的利润余额和结余分别为1894100元和1522400元,下一步我们将与财政业务处室对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

问题六:4笔支出报销凭证不完整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进一步加强会计凭证审核,依据完整真实的原始凭证入账核算。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湖州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办法》,并在报销时加强审核,确保财务凭证完整真实。

问题七:食堂账财务支出不规范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要求采购人员按规定向收款方取得正规发票,货款应尽量避免个人账户支付,防止管理漏洞。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上半年已完成食堂采购供应商的公开招标工作,2018年7月起,食堂所有物资都已定点采购。

问题八: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理清所有往来款之间的关系并及时清理。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审计要求,目前函授账户和基建账户已经完成销户工作,相关往来款已清查并按规定调整。

问题九:在非津补贴科目列支教职工津补贴218690元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对在津补贴科目内和津补贴科目外发放的教职工津补贴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清理结果的意见予以落实。同时规范教职工津补贴的列支渠道和财务核算。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根据市人社局的意见,我校已在2019年初发放的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奖中扣除了2015年超发的47500元绩效工资。以后,我们将严格按规定科目列支相关人员费用,并确保不超发津贴补贴。

问题十:两套麦克风设备未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对应的采购方式。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学习,在实施采购前认真对照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按规定执行。

问题十一:电子书借阅机系统等两项新购买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及时补录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按要求计提折旧。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入固定资产。从2019年1月份开始,机关核算中心财务软件正在升级,无法登帐。待软件升级完成后,我们将及时进行补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问题十二:4个苗木移植工程未按要求公开发包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按要求对相关工程实行公开发包。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相关制度执行,确保不违反规定。

问题十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出水目标水质不符合标准

审计处理意见:市委党校应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或做好截污纳管工作,确保校区内污水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因党校所在区块无市政污水管网,党校自行投资建设了校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于2018年10月份开始运行,目前我校自测该设施出水水质为一级A。

四、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校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修订出台了《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办法》、《中共湖州市委党校财务管理办法》、《中共湖州市委党校大宗采购询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加以管理和监督。因为春节假期的因素,有些整改工作未能及时完成。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对两个已基本没有业务往来的基建账户和函授账户办理销户手续处理,对其他保留的账户也在进行全面的清查。待清查完成后,我们将对往来款项目进行规范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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