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指导下,由中共湖州市委建立的以研究生态文明理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实践、推广生态文明经验为特色的干部学院,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基地(中组部挂牌)、国家公务员特色培训基地,被列为首批全国干部党性教育基地,G60科创走廊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生态+”绿色发展先行地和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湖州是长三角南北两翼和东中部地区的节点城市,东距上海130公里、南离杭州70公里、北到南京220公里,与苏州、无锡隔太湖相望,交通便捷,宁杭、商合杭等高铁在此交汇,是上海大都市圈(1+7)重要城市和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正在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
学院占地面积23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中心、会议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和学员公寓楼,可同时容纳500多人在校培训。学院还建有生态文明展示馆,供教学使用。去年,学院先后承办中组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8个国家部委培训班,共举办外培班次240期,培训全国各地党员干部1.7万多人次,对外培训规模居全国地市级党校前列。
学院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近年来,在校园环境、干部精气神、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正朝着打造“国内有影响、省内为一流”院校的目标奋力迈进。
学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对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博士,经院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可不受本招聘计划的限制。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引进人才可按湖州市相关政策享受市级人才待遇。
一、岗位需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教学和科研需求的三级专业目录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生态学类专业人才。
1.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担任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教授或者相应职务。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①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②近5年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个人排名第一)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③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④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或采纳1次,或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2次(课题组排名第一);⑤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相当层次人才计划培养对象;⑥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学术骨干: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较高教学、科研、咨政工作能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①近5年主持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②近5年在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者在重要一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排名第一)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③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④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⑤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课题组排名第一或执笔人)。
3.博士研究生:国(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4.硕士研究生: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要求专业为三级专业目录的法学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事业专技岗位10人。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7、符合招聘岗位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接受应聘。
二、引进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分类确定引进待遇标准。
1、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2、学术骨干:享受65-80万元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8—1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可提供校内套房并每月发放1500元租房补贴。
3、博士:博士可享受55-65万元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6-8万元科研启动费;自正式引进后未购房的3年内,每月发放1500元租房补贴,第一年可提供校内住房。
4、硕士:按市人才政策享受。
上述人才引进待遇包含市人才政策部分。
博士引进后前三年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
三、引进程序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视情组织面试或试讲,并从中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经院委会研究和公示后,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签订人才引进协议。来学院面试或试讲的,且最终非因自己放弃而未被聘用的,食宿由学院负责,同时可报销单程交通费,报销按财务规定执行,不含飞机票、高铁和动车一等座票、普通火车软卧软座车票、出租车票、私家车费用以及其他不得报销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6号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组宣人事处
联系电话:
0572-2359141(温老师)、0572-2359161(时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zjstwm@163.com(姓名+学历/学位+应聘)
附件: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