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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院长、一级巡视员季盛清到湖州市委党校调研
发布部门:党校办公室1 日期:2019-11-21 文章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季盛清个人照微信图片_20191121172937.png

    11月21日,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院长、一级巡视员季盛清来湖州市委党校调研,征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明年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徐部长个人照微信图片_20191121172955.png

           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徐仲仪参加部分活动

季盛清微信图片_20191121181711.jpg

    上午,与湖州市委党校在家校委开展座谈,围绕省委党校如何更加务实、更加有效、更加常态化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听取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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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召开湖州市县党校校长座谈会。长兴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韦国煜、安吉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文渊、德清县委党校副校长姚文荣、湖州市委党校副校长胡继妹、湖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荣伟先后发言,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谈认识体会、讲思路举措、提意见建议、谋建设发展。浙江省委党校校院工作处处长任虞榕介绍了关于推进全省党校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有关工作安排。

座谈中,大家坚持求真务实,全程干货,杜绝套话;坚持掷地有声,全是实言,杜绝虚话。季盛清副校院长认真听取发言,边听边记,并不时插话询问,对能立即解答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对有关能够明确的工作进行了现场部署,对面上普遍的共性的问题和一些具体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换了看法。整个座谈气氛热烈,探讨深入,征集到很多有见地、有深度、质量比较高的意见建议,同时也达成不少共识。

季盛清指出,这次座谈会很有收获、很受启发、很有成果。他强调,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根本遵循。《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吸收了办学实践中的成熟做法,积极回应了办学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条例》的实施,对提升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抓住机遇,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开创党校新时代发展新局面。他对下一步抓好《条例》贯彻提出三条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把握要领;二是坚决贯彻,抓好落实;三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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