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中共湖州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常务副院(校)长朱荣伟主持会议并讲话,院(校)长郜世通领学,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校委领导班子要带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校委领导班子要深入体会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二是准确把握内涵要求,认真学习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切实加强对分管条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三是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分管条线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式、部署任务、解决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治校的新成效,为加快实现“全国有影响,省内为一流,市域好口碑”院校发展目标打好基础。